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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楚天金報訊 金報訊(記者鄧偉)昨日,省人大常委會高票通過《湖北省郵政條例》,該條例將於8月1日起實施。
  條例中的罰則,體現“嚴管”思路:野蠻分揀、積壓郵件、強迫誤導用戶使用指定業務的三種行為,將被處以2000元至3萬元罰款;不加蓋驗視專用章的行為若逾期未整改,將被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;快遞運單和電子檔案在保管滿一年後未集中銷毀或刪除,處以3000元至5萬元罰款。
  (原標題:快遞野蠻分揀最高罰3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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